連體字
倉頡輸入法將漢字分為兩類:「連體字」與「分體字」。本文將集中講解連體字的特性與取碼方法。
連體字的取碼規則
連體字最多取 4 個碼
若超過 4 個碼,則只取 首、二、三及尾碼
實例分析:「象」字拆碼
「象」字是連體字,由上至下、左至右,順序可拆成6個碼。分別是弓、日、心、竹、竹、人。

因超過了4個碼,所以只取首、二、三及尾碼,即「弓日心人」。
倉頡輸入法中,那些字是屬於「連體字」
根據倉頡發明者朱邦復先生和沈紅蓮女士的著作裏的記述,連體字可分為以下兩種:
1) 筆劃相連的字
筆劃彼此連接成一整體。
例子:丈、世、車、正、事、直……
2) 筆劃雖分開,但形勢上為一完整者
在朱和沈的著作裏,並沒有具體描述和定義何為「形勢上為一完整者」。
此定義偏向主觀,只由倉頡輸入法發明者朱邦復先生判斷何字為「形勢上為一完整者」。
幸好,這類連體字的數量並不多,而且也有一定的規律:
| 特徵描述 | 例字 | |
|---|---|---|
| a. | 「 | 頁、真、興、兄、見、充 |
| b. | 「 | 矛、予、甬、貞、卓、業、叢、負、免、角 |
| c. | 「來」字等有類似結構的字形被視為連體字。 這類字是有一個主體及有一對並列的小部件。 例如:「來」字有兩個並排的「人」,這兩個「人」雖跟「木」筆劃分離,但「來」仍歸類為連體字。 | 來、乖、爽、奭、夾、巫、噩、爾、兩、雨、哥、坐、朮、氶、承、永、喪、小、並、赤 |
| d. | 「鳥」字等有類似結構的字形被視為連體字。 | 鳥、島、梟、裊、烏、馬、為、焉、舄 |
| e. | 位於右上的點與主體視為一體 | 戍、成、甫、朮、求、犬、犮、尤、弋、戉 |
| f. | 位於中下的點與主體視為一體 | 舟、凡、瓦、寸、玉、步、刃 |
實例分析:「鳥」字拆碼
如把「鳥」字由至下全部拆解,可拆成5個碼。分別是竹、日、卜、尸、火。

但是,因「鳥」是連體字,按照連體字的取碼規則,最多只取4個碼。
當多於4個碼時,只取首、二、三及尾碼。所以「鳥」的順序第4個碼「尸」不取。
故此,「鳥」字的倉頡碼是「竹日卜火」。




